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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潘曉霞

    我是在98年得法的,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悟性差,在7.20到來後,在洗腦班上寫了“保證書”,還把大法書燒了(其中包括錄音帶)。現在嚴正聲明在邪惡迫害下,說出、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一定堅修大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9/75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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