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賈志英 7.20以後,派出所一女警來我家對我說“別煉了!”並代替我簽了字,我知道錯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教導。以後堅修大法,一修到底,彌補以前的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9/7501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