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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楮建新 我是2000年和2001年兩次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惡警兩次抓到看守所,每次一個月後通知家屬要錢、寫“保證書”,我聲明不管是家屬還是本人,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2/751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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