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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德清 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初期,單位來人叫我寫“保證”,我說不會寫,計生委副主任叫計生委辦公室副主任寫,寫完後念給我聽了,寫上我的名字。現在通過學法修煉,我認識到是錯誤的,這是對大法、對師父的不敬。法輪大法是正法,是宇宙大法,是神聖偉大的法,怎麼能向誰保證“不煉了”呢。現在必須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學法修煉,講真象,發正念,今後要加倍彌補損失,向世人講清真象。跟上正法進程。聲明過去寫的“保證”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2/751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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