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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邵雅珍、谷淑芬

    我倆於2001年1月21日被公安局惡警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月後被親人保釋,回來後才知道保釋時親友替寫了“保證書”“。回來後,由於對法理解的不深,配合惡警到公安分局照相、簽名、按手印,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錯事。現嚴正聲明:過去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決心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走好走正這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3/75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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