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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郭英華 我是98年得法的,由於對法理解不深,人的東西放不下,7.20以後就不學了。在2000年,我妹妹因去北京上訪,要被非法勞教,我勸她寫“保證書”,她不寫,當時由於被情帶動,我說了不敬師父的話,後來我非常後悔。現在我又回到大法中來。我現在嚴正聲明:我當時所說的話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要好好學法,按大法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3/752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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