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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方園珍 我於96年底得法,由於我學法不深,執著於常人的工作,98年底就停止了修煉。在99年大法遭到史無前例的迫害時。我們當地派出所的邪惡三番五次跑到我家來騷擾我,說我以前煉過功。這裡的學員全是我讓她們學的。因此要我保證“不上北京,不再煉功”,在邪惡多次騷擾下,我妥協了,違心的簽了字,雖然我沒時間煉,但我知道法輪大法好,所以我嚴正聲明我對當地派出所所說、所寫全部作廢。發自內心的支持大法,主動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4/752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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