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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艷霞 在2003年10月27日晚,三個惡警闖入我家,讓我在他們寫好的筆錄上按手印,我想不能順從邪惡,堅決不按手印。家人害怕就給按了,我當時沒有制止。現在聲明家人替按的手印一律作廢。跟上正法步伐,堅信師父,堅信大法。今後加倍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走好最後正法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4/752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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