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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黎雪琴 以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和常人的執著心,特別是邪惡的引誘與迫害,被迫的寫下了所謂的“保證書”,出來後,我非常的懊悔和痛心,我覺得對不起法,更對不起師尊。這一切言行是不符合大法標準的,因此,我要擺脫邪惡對我的桎梏,否定舊勢力對我的安排,特此嚴正聲明:以前的所謂“保證書”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要多學法,按法的要求做,一言一行溶於法中,堅定的修煉大法,決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4/752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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