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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非修煉人高春燕

    母親因為修煉法輪功,2002年11月11日晚上,母親在家睡覺,被“610”辦公室的警察騙走後,就一直關押了一個月之久。我和弟弟都很擔心母親會被威脅,挨打。在街道辦事處,警察的哄嚇之下,交了5000元罰款。以及在看守所的飯費200元。而且也毀了一些大法資料。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書”作廢。法輪大法的好處我們永遠都會銘刻在心的,母親的病在煉了法輪功後也好多了。我們之後也看了一些光盤,才知道是媒體在編造假象。從而也認識到大法“真善忍”的好處所在。法輪大法好。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5/75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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