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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明萬年 我於1999年春節後開始修煉法輪功。自1999年7月20日後,我被公安非法押到一所中學,在逼迫下,違心的抄寫了報紙上批判大法和攻擊師父的話,並寫下“保證書”。究其原因,主要是個人學法不深,怕心和觀念所致。在以後的日子裡,每當憶起此事,我都後悔莫及,無地自容。現在我鄭重聲明,以前我在中學、公安城關分局政保科,以及街道所寫的“保證書”等,統統作廢。我一定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刻苦修煉,當一名合格的法輪大法弟子,用實際行動洗去污點。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5/752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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