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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旭 我於2001年10月30日在與同修講真像時被當地惡警綁架,後於2002年1月13日由省公安廳非法關押在市看守所,在關押期間被邪惡多次洗腦,酷刑逼迫,本年4月被邪惡押送到市洗腦中心,再次強迫數次洗腦,因當時我的常人心反映出來,法理不明,被邪惡鑽了空子,接受了洗腦並和“610”的邪惡魁首簽定了罪惡的約定。被放回後,我深知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堙A我一度的消沉,但我心�堭q未放棄大法,多次拿起《轉法輪》又放下,只因我內心愧對師父和大法。後來我看到了師父發表的新經文,使我真正的清醒了,同時清醒的認識到了自己的行為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給同修帶來了負面的影響。我知道是慈悲的師父又給了我一次新生的機會,使我重新在大法中正悟。在此,我嚴正聲明:在被邪惡洗腦期間,被強迫所做的任何口頭上、書面上的一切”保證“,全部作廢。我將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無愧於師父的再度,無愧於眾生的所盼。更無愧於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5/752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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