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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譚維良 我自97年11月份得法,99年7月20日邪惡之首迫害法輪功開始,由於自己修煉不夠精進,受名利心和高壓政策的左右,向所謂的黨組織寫了“不煉功”之類的話,但一直沒斷了學法煉功。2001年6月份,妻子、女兒因上街張貼法輪大法真像標語被非法勞教兩年。在此期間本人為見上妻子、女兒一面,在親情的帶動下,向勞教所的邪惡說了“不煉法輪功”的話。現在認識到是對法輪大法的背叛,是對不起救度自己的大法和師尊的。在此嚴正聲明:所說的對法輪大法不利的話全部作廢。並在今後的正法進程中勇猛精進。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5/752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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