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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玉芳 2003年5月22日晚10點,一夥邪惡之徒非法將我抓進派出所,23日晚強行關進看守所。我被關進看守所後,我愛人一週一封信的叫我寫“保證”。我沒聽從,後來他就寫了一份叫我抄,結果我就按了手印。警察又來給我做工作,說我愛人身體不好,現在又吃不下、睡不著,孩子們也寫了許多信來,由於自身的執著,陷於情中,寫了“保證書”。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同修。我一定堅信師父指引的光明大道,走正正法路上最後的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6/755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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