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風蘭 兩年前,即2002年3月27日,我因送真像資料被拘留15天。由於執著情,產生怕心,違心的寫了“保證”。前不久給邪惡“簽字”聲明過。回來後就很後悔,對不起師父,不好意思見同修,意識到還有很多執著心一直放不下。修煉到今天這一步,我更深的悟到修煉是何等的嚴肅,在這條路上踏錯一步,都會毀了自己!今後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事,走好最後的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6/7559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