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宋淑梅

    我於93年得法。99年7.20我為了證實大法去北京上訪,被截送回當地後,廠子裡非法監控了我18天。當時雖然是廠子的保衛科裡和自己的孩子代寫的“保證書”,可是自己在上面按了手印。我現在悟到這種行為也是默認了邪惡的迫害,是正法修煉過程中的污點。特此聲明按的手印作廢!我今後一定要加倍彌補,堅決按照師父賦予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偉大的歷史使命做好當前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在神的路上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6/75592.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