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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桂英 2003年5月3日晚,惡警到我家抄家,沒搜到甚麼,就把我帶到派出所,它們說,你要煉就抓你,逼迫我寫“不煉”的保證,當時我正念不強,在怕心的作用下,順從了邪惡,寫了“不煉”,我做了一件最對不起師父的事,我嚴正聲明,以前我向邪惡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我要奮力精進。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6/755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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