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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耀武 我是95年4月得法的。由於自己學法不深,修煉不精進,執著心太重,在99年7月20日,邪惡瘋狂迫害,我寫了“不煉了”保證書,並且說了一些對不起師父,有損大法的話,現在我深感痛心,非常後悔,我是修煉大法受了益的人,當大法蒙難時,我不能堅持講真話,維護大法的尊嚴,我是有罪人。現在我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決心悔過,以前我寫的“不煉了”的保證書作廢。重新回到大法的隊伍中來,遵照師父教導,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6/755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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