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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果芙 2月10日在教養院裡被惡警強行帶到教養院新蓋的大樓裡進行洗腦,他們採用卑鄙手段折磨,把兩隻手銬在兩張床上,呈十字形,頭頂上戴著打拳擊用的帽子,坐在小凳上,讓普通教養犯24小時看著(每6小時換一次)不讓睡覺,因自己當時正念不足,幾天後意志模糊妥協了。現嚴正聲明,在強化洗腦迫害下,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6/755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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