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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梁鳳仙 我97年得法,99年7.20在舖天蓋地的逼迫下寫“檢討書”。當時雖然是違心行為,但現我悟到作為大法弟子是極不應該的。故此聲明,以前寫的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做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6/755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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