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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崔景琴 1999年10月份,我在拘留所時,他們提出了“不上訪、不集體煉功、不串聯”等條件,答應,就放了我。因我學法不深,簽了字,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從今日起聲明以前寫過的全部作廢,堅定修煉的心。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6/111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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