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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潘桃

    7.20大法蒙難後,我能夠走出來做一些證實法,維護法的事。但有一件事總讓我忐忑不安。2001年2月的一天,單位領導到我家找我談話,讓我談對“自焚”的看法,我明確說“絕不是修煉人所為”。領導要我表態“不煉了”,否則黨籍不保,還要牽連子女……我動了常人心,違心的說“不煉了”,並且簽字。這句話一說出,我的心像鉛一樣沉重,我很痛心我一個老學員居然說出如此背棄師父和大法的言行。為彌補過錯,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我特此嚴正聲明,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75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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