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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敦敏 我是1997年得法的,邪惡對大法開始迫害後,我因為堅持說大法好被抓進了看守所,因自己學法不精,對法理解不透,及執著沒放下,講出了一個大法弟子的名字,給大法造成了損失。後來因此被公司開除了工作,在參加公務員錄用的考試中,因執著心太重,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情。在近幾年大法蒙冤的日子裡,我雖然也學法,但一直不精進,也沒有做好師父要弟子做好的三件事。實在有愧於師父,有愧於大法,大法給了我這麼多。現嚴正聲明:在以後的日子裡,我緊跟師父,堅修到底,加倍努力,彌補以前的錯誤,要做師父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757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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