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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辛玉瑛 我於2004年3月24日午後在居民區內張貼大法真像資料,在十字路口處被惡人蹲坑發現,強行把我抓到派出所,隨後抄家,當時準備送往看守所,後又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在拘留所的第13天,派出所來一片警逼我在他拿來的一張空白紙上簽字,當時由於自己的正念不足,順從了邪惡。在此,嚴正聲明本人在派出所、拘留所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嚴正聲明作廢。今後一定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跟上正法進程,緊隨師父,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757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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