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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裴侯雄 99年7.20時,因高壓,我寫過“不煉”的保證,2001年7月我為此向縣公安局寫過嚴正聲明,而被開除了黨籍,以後再沒向公安“保證”過甚麼,現在我在明慧網上嚴正聲明,我是大法弟子,舊勢力強加給我的一切我都不予承認,包括公安,”610“辦給我建的檔案,我簽過的字,以及我按過的一切指印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地方,我都不予承認,我要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8/757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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