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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秀春 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惡非法禁煉法輪功時,單位三番五次要我們寫“保證”。因當時學法不深又有怕心,違心寫了“保證”。通過這幾年的學法,知道自己寫“保證”是錯誤的,有損大法名譽。對不起師尊,今嚴正聲明作廢。從此堅修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8/757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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