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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申慶仙 99年7.20以後,在鎮政府人員寫好的“保證書”上的簽名作廢。在2001年,沒有按照大法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被親情干擾,放鬆發正念,被舊勢力鑽了空子,聲明被抓到派出所後,我的女兒被迫寫了的“擔保書”作廢;平時派出所人員騷擾家人的談話作廢。3月底政法委邪惡集來驗收,在派出所人員的逼迫下,我女兒替我寫的“保證書”作廢。我決心堅修大法,緊跟師父,儘自己的能力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8/757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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