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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艷茹 我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2001年7月14日,因散發法輪大法真像資料被公安處抓進看守所,這期間,我被迫寫過“悔過書”,現在嚴正聲明所寫過的一切作廢。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走好正法修煉的道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8/757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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