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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景雲 2003年5月14日,鎮政府和派出所十幾個人強行把我送往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殘酷迫害下,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9/758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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