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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蘭喬、愛人明道歡、女兒明麗 自1999年7.20邪惡的迫害以來,我和我的家人所說和代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材料以及強迫按的手印、簽名等一律作廢。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同化“真善忍”,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9/758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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