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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臧淑茹 我是1996年7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在大法中受益非淺,然而江澤民犯罪集團盜用政府名義,在1999年7月22日非法取締法輪功,當時真是晴天霹靂,使我痛苦失望,在孩子的威逼下,我寫了“不上北京,不做任何事”。今天,我要聲明我以前寫的違背修煉人要求的“保證書”,簽的字作廢,我要堅持正義、堅持真理、堅決修煉法輪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6/111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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