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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麗霞 我在2003年9月期間,在非法洗腦班上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堅修大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9/758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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