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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田小衛 99年7.20後某一天,派出所一名干警找到我,他起草了一份不讓我煉功的保證,讓我簽字,由於怕心,同時沒有悟到會給大法帶來損失,我簽了字。在這裡我嚴正聲明,簽字作廢。今後做到師父要求我們的三件事,學好法、發正念、講清真象,以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30/760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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