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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大法小學員徐喜妮 我是初一的學生。四月一日那天,我校來了警察,組織全體師生開“大會”,在會上,警察說了很多誣蔑大法的話,讓我們全體師生在一塊大紅布上“簽名”,我們在警察的看管下全體簽了名。我想做一個同化真、善、忍的好孩子。為甚麼不讓我做一個好孩子呢?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簽的名一切作廢。從今以後學法修心,做到“事事對照,做到是修”。(《洪吟》)並利用機會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31/760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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