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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國恩 我是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 身心受益非淺。 99年“720” 江氏集團開始邪惡迫害後,我依法去北京上訪, 為此,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我被惡警毒打,後又被帶到北京崇文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 並被那�堛煽c警用電警棍多次長時間的電擊。後來被當地公安局長期關押在當地的看守所,並被綁架進洗腦班, 遭殘酷的精神折磨:如: 被威脅以開除公職,勞教,愛人要下崗,兒子的工作也要受到影響等等。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 怕心重, 被邪惡鑽了空子,違心的寫了三書和有損於大法的言詞。 對大法犯了罪。 在此, 我嚴正聲明,以前在看所所和洗腦班上所寫、所說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言詞統統作廢。今後我要堅定自己的信念,堅修大法,加倍彌補, 挽回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珍惜時間, 不斷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31/760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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