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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伏香 我於2000年10月去天安門說了一句“法輪大法好”,被惡警抓走拘留了近一個月。後又被送進洗腦班強行洗腦。就這樣回家後仍被監視,使自己身體上、精神上受到嚴重的迫害。強制是改變不了人心的。我嚴正聲明在自己神志不清的情況下所做的錯事、寫的“三書”全部作廢。我要全盤否定邪惡舊勢力的迫害,堅定的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把自己溶於法中。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31/760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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