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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紹蘭 我95年8月有緣得法,在99年7月21日晚,被當地派出所惡警非法綁架,問我煉不煉了,在惡警強迫下寫了自己的名字,說“不煉了”,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這是我學法不深,悟性太差。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做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走好正法路,勇猛精進,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761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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