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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袁芬梅 我98年底學大法,平時學法很少,在正法路上不精進。在2003年,我妹妹叫邪悟者牽連,當時,我起了怕心,結果叫邪惡鑽了空子,被惡警拘留33天。出來後,因怕心沒放下,惡警逼迫我做了對不起師,對不起大法的事,過後我內心很後悔,不該配合邪惡,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在此嚴正聲明:強迫寫的“悔過書”全部作廢。我要做師父的真修弟子,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761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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