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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桂敏 我於99年得法,因學法不深,派出所來我家恐嚇我,叫我寫“保證書”,現在我認識到了不能在修煉路上給法抹黑,不能留下污點,我要嚴正聲明以前所說的、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多救度眾生,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61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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