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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秀芬 我於96年得法,原來一身病,是師父救了我,給了我第二次生命,現在精力充沛,像換了個人。自99年邪惡迫害以來,我違心的說了“不再煉了”,還填了一個表,沒看表頭。我今天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堅決作廢。堅決改正過來,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走好最後的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5/763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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