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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霞 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99年7月邪惡非法取締法輪功,不准許修煉,同年九、十月份邪惡集團找到我,不准許再煉法輪功,在他們寫的“材料”上我按過手印。現嚴正聲明此材料作廢。我要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心不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5/763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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