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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翟桂菊、貝秀芬 99年7.20邪惡迫害時,我們被抓到了大隊部,在派出所人員的逼迫下,我們違心的寫了“不修煉”的保證,說了不該說的話,給大法造成了損失。在此聲明,以前所寫、所說不符合大法的話一律作廢。今後在正法路上,做好師父所說的三件事,加倍彌補,堅修大法到底,做師父的合格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7/765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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