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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明明(13歲) 在2001年3月份,在學校老師的強迫下,違心地在誹謗大法的東西上寫了自己的名字,犯了嚴重錯誤。在此聲明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8/112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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