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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彩華 我1996年遇上法輪大法,通過學法得到一個健康的身體。我2001年元旦到北京天安門證實法,由於有常人的怕心,被邪惡強行帶走。在邪惡的壓迫下,做了對大法不敬的事,走上了邪悟的路。我現在嚴正聲明,在勞教所、戒毒所裡所說、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不承認邪惡的安排,學好法,負擔起作為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9/766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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