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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宗辰 我是1997年得法的,得法後,身體上、心理上受益無以言表。1999年7月法輪大法遭受迫害,因為對大法認識不深,在派出所的壓力下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並交了書和磁帶,過後心�堳頇O難過、悔恨之極。 2000年4月份,我們幾個大法弟子到北京護法,被派出所抓去後,說了真實姓名、地址,後被送回當地。在惡警的逼迫下,違心地承認了背叛大法的東西,按了手印,過後心�堳D常悔恨自己,對不起師父,發誓以後一定彌補這一過錯。 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我所有寫的“不煉功”的保證書和所有違背大法的供詞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8/112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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