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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春英 我是99年3月有幸得大法的,得法後我才知道人活著的真正意義。半個月後,我原來常有的偏頭痛、肚子痛、胃痛都消失了,我從內心無不感激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可是邪惡的江××集團出於一己之私對上億的法輪功學員開始迫害,在上級的命令下,派出所、村幹部天天到我家來,逼我寫“保證”,我說做好人沒有錯,法輪功以“真、善、忍”為標準錯在那?我堅決不簽字。可是派出所、村幹部以子女上學和工作威脅我丈夫,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給他們簽了字,派出所,我知道後,找到大隊幹部說家人的簽字我堅決不承認。因此讓我去了派出所,由於當時學法不深,悟性太差,在派出所幹警各種手段的威脅下就簽了字,雖然是違心的,但是在我的修煉路上真是個大污點。今天我嚴正聲明:以前我和家人所寫的“保證”一律作廢。今後一定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0/767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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