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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鮑俊岑 我在1999年12月28日被當地派出所惡警無故騙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近三個月,後來說要放我,我帶著行李到了值班室,值班的管教讓我寫個“保證”,我不寫,這時爸爸和我們單位的保衛科長也在,爸爸(常人)拿出事先給我寫好的“保證書”(是他們被逼迫寫的)交給了管教,我當時沒有反應便默許了。我很長時間沒有意識到這件事是多麼的嚴肅,今天我意識到了事情的嚴肅性並且鄭重聲明爸爸給我寫的“保證書”和一切對法不敬的話作廢。抓緊時間修煉,跟上正法進程,救度更多的世人。要對得起師父的苦心救度。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0/767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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