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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羅賢英

    我98年得法,從學法修煉開始,一直愛不釋手,身體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但99年7.20以後,派出所一直要我寫“保證”,心�堣�願意,由於派出所的逼迫,寫了“不煉功”的保證。2000年又把我關在打靶場,說了“不煉了”。現在我認識到以前寫“不煉了”,說“不煉了”,是極其不好的,是變異了的觀念,是為私的。以前說的和寫的“不煉了”全部作廢。我要加緊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走好今後的修煉的道路,隨師正法,精進不停。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5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1/76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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