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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恩會 2000年3月份至2001年1月份,我因修煉大法被當地派出所及北京等地惡警非法綁架,有一些詢問筆錄等,我在上面簽過字,2001年3月份被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我在上面簽了字,到勞教所曾寫過假“作業單”,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我被惡人打過後,警察問我時,我說了假話“沒打過”。現在我認為這些言行不符合大法的要求,我在這裡鄭重的聲明作廢。正念正行,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7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1/768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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