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馮淑英
因在壓力下寫的不符合大法的東西一律作廢。洗刷污點,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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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4年5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1/76813.html